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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哈尔滨市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1-28 10:20:30点击次数:464次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基地能力建设,推动新形势下科普阵地建设有序发展,根据《哈尔滨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哈科规〔2023〕6号),结合我市科普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2023年哈尔滨市科普基地申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哈尔滨市科普基地(以下简称市科普基地)备案采取申报主体随时申报、科技局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备案主体在线申报,填报《哈尔滨市科普基地备案申报书》,经市科技局审核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

二、申报条件

市科普基地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较为完善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向社会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机构或组织。基地类型分为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和科技传播媒体类科普基地三类。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二)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流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

(三)所从事业务有明确的科普内容,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设施、经费,并有专职工作人员及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具有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传播的能力,并将承担重大科普活动纳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定期向周边和边远地区开展科普活动。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类基地的具体申报条件请参阅《哈尔滨市科普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哈科规〔2023〕6号)。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市科普基地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15日。

2.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自愿申请备案成为市科普基地,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市科普基地的申报、审核采取网络运行方式,各申报单位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https://hrb.zwfw.hlj.gov.cn/)”,选择“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https://www.zwfw.hlj.gov.cn/)”,选择“哈尔滨市科普基地备案”,完成在线申报。

4.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组织辖区内或系统内单位申报。

5.自创区(松北区)域内科普基地备案工作,由自创区(松北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注:根据《哈尔滨市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哈尔滨片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哈科规〔2022〕24号)相关规定)

四、享受政策

经备案的市级科普基地,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并择优推荐参与评选黑龙江省科普示范基地。

五、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国合处 耿婉莹

松北区工信科技局 修毅

联系电话:0451-82363759 15776746066

0451-82865235 0451-84015998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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