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15 16:19:08点击次数:408次字号:T|T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2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重要网点,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189号)要求,根据《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19〕2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开展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推荐工作。

一、遴选原则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地区分布、机构类型和服务特色,择优遴选5家推荐单位作为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服务科技创新,支撑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外观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机构、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系统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型法人单位,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并能够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支撑国家战略科技攻关、指导企业海外维权和侵权预警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或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的机构。

根据TISC的公益性定位和性质,不推荐提供商业化服务的市场化信息服务机构;不重复推荐已批准成为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机构。已备案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机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一)地方推荐。各市(地)知识产权局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将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的单位作为第二期第二批TISC建议候选机构,同时填写《第二期第二批筹建机构推荐信息表》(附件3),明确推荐排序,并于3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局审核通过后,为筹建机构创建申报单位登录账号。

(二)提交材料。各筹建机构获得登录账号后,于3月27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提交《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推荐表》(附件1)。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地)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指导有关机构按照《办法》和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做好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的培育工作,加强对已有TISC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哈尔滨代办处赵祥伟 18845100135 邮箱:75645777@qq.com)

公司地址:哈尔滨西大直街118号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园区内  联系电话:0451-00000000
版权所有:哈尔滨北之亚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网站全程技术支持:翰诺网络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