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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奖励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6-27 09:26:09点击次数:252次字号:T|T
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奖励的通知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黑知规〔2023〕1号)有关政策,依据《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促进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黑知规联发〔2024〕1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奖励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我省符合条件的高校(含部属、省属)、科研院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奖励的高校、科研院所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上年度许可、转让给本省企业超过20件专利,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完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或专利权变更登记;

(二)交易双方不存在隶属或关联关系。

三、申报材料

(一)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奖励申报书;

(二)专利转让或许可合同复印件;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以转让、许可方式发生转化的,提供专利转让费或许可费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并推荐所辖市县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指导申报主体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形式完整、内容符合要求。

(二)申报材料分纸质版和word可编辑版。申报材料经当地知识产权部门审核后,申报主体将纸件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或胶装)。

(三)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word可编辑版报送至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市(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当地申报材料汇总(纸质版和word可编辑版)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隆、南震

联系方式:0451-82642951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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